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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消息!“炒股”被骗50余万!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帮信罪”被抓获

来源:极目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06 22:04:57

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周胤伍 邱艳青

为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近日,湖北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民警千里奔袭、重拳出击,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资料图片)

抓获犯罪嫌疑人(通讯员供图)

2022年11月9日,家住襄阳市襄城区的何先生在家中玩手机时,通过某交友软件认识了好友“沫沫”,二人聊得投机,相互添加了微信好友,一来二去渐渐熟悉起来。2022年11月18日,何先生与“沫沫”交流投资心得时,对方向何先生大力推荐了某款炒股APP,声称在此平台上炒股“稳赚不赔”,就算偶有亏损,平台也会及时补贴客户,且“极为正规”,让何先生放心大胆地和自己一起理财。

何先生本就热衷于投资炒股,当即按照“好友”提示下载了APP,并先后多次在平台累计投资50余万元,眼见自己在平台上“赚”的钱越来越多,何先生喜不自胜,可到了2022年12月31日,何先生想要将资金全部提现时,却发现平台已经无法正常登录了,何先生这才察觉自己上当受骗,于是赶紧报警求助。

接警后,分局反诈中心联合檀溪派出所积极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线上线下”综合研判,于今年3月锁定了该案嫌疑人赵某(男,云南人,26岁),经查,何先生转入平台的7笔资金共48000元钱流入赵某账户,随后赵某通过银行柜台将48000元钱全部取现。

3月底,民警赶赴云南省临沧市,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经过突审,赵某交代了其同伙李某柱(男,云南人,31岁)、李某权(男,云南人,27岁)的犯罪事实和行踪轨迹,三人都是向“上线”提供各自名下的银行卡后,以线下取款的方式帮助“上线”进行洗钱工作。4月初,办案民警连续作战,在临沧抓获李某柱、李某权后,将赵某、李某柱、李某权3人押解回襄阳。经讯问,赵某等3人对其帮助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襄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例如为获取利益给犯罪分子提供信息网络或者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广大市民切勿为了蝇头小利以身试法,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帮凶。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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