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广东"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一审宣判 领刑无期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19-10-31 09:54:43

备受各界关注的广东“坟爷”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一审宣判。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晚发布消息称,该院日前对被告人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林耀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973万元,返还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林耀昌原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人大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墓负责人,此前被指控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行贿罪,被坊间和媒体称为“坟爷”,备受舆论关注。林耀昌在2016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林耀昌贷款诈骗案于2019年5月9日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被告人林耀昌以卡绿达公司、华诚酒店的名义,单独或伙同他人,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虚高抵押物的价值进行抵押等方法,先后向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共计人民币6030万元。获取贷款资金后,被告人林耀昌没有按规定时间还本付息,至案发时止,尚有贷款本金人民币5973万元不能归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耀昌具有非法将所贷款项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以诈骗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符合贷款诈骗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己构成贷款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词: 林耀昌 贷款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