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聚焦 >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女方加名字合理不?

来源:法务在线 发布时间:2023-05-09 15:02:25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在结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男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

(1)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

(2)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女方加名字合理不?

婚前买房女方要求加名字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是在婚前房子的首付和贷款都是自己承担的话,女方要求加名字是不合理的。

如果首付是自己出,但在结婚之后还需要偿还贷款的,那么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是合理的,可以给对方的一种安全感。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