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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7月9日11时针对广东省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广东省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预测预报和会商研判,科学精准实施水工程防洪调度,落实在建工程、水库等安全度汛措施,强化堤防巡查防守,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水利部维持针对浙江、福建、重庆、四川等省(直辖市)的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水利部工作组正在浙江、内蒙古、山西、陕西等地一线协助指导暴雨洪水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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