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丢了可以补。可以向作出民事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复印的申请,人民法院有调解书存档的,可以申请复印一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注明与原件无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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