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旅游 >

冒名顶替罪参加工作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律速网 发布时间:2023-05-15 14:36:06

一、冒名顶替工作判刑吗

名顶替上班一般不会判刑,但是劳动合同无效。冒名顶替他人上班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存在欺诈,劳动合同应当无效。但是劳动者如付出劳动,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冒名顶替罪参加工作的判决标准是什么

冒名顶替罪参加工作的判决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之二 【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冒名顶替是一种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不论是在被冒名者不知情的状态下冒名者侵害被冒名者的入学、入职、参军权利,还是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串通进行冒名顶替行为。

(二)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代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享受他人应当接受的教育及取得的学籍,工作,身份及待遇。如:获取被冒名人已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三个方面的特定资格。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掌握教学,学籍管理,户口管理的相关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