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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三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5-30 14:32:33

二胎新政策目前已经不适用,目前我国积极促进三胎政策,具体规定如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配套的措施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三条

(八)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考虑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政策衔接,依法组织实施。

(九)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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