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美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是什么内容?公司经营范围如何确定? 世界热点

来源:名律网 发布时间:2023-06-13 14:22:29

新公司注册流程是:

1、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等文件;

4、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