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明显提高,5月份以来,由于天气逐渐变热,鸟类活动更为频繁,西平县林业中心连续接到市民电话,请求救助受伤、落单的幼鸟,西平县林业中心及时派出技术人员将其带回并进行救助。
经鉴定,这批幼鸟共5只,均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鸟,体型较小且无外伤,羽毛尚未丰满,身体较弱,不能进行长时间飞行。技术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喂养后,带它们在野外进行了多次试飞,确定符合放生条件后,于5月24日成功将5只猫头鹰一起放归大自然。
此次放生的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对非法捕猎、伤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为野生动物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冯占华杨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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