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今年启动了第三批创新试点申报工作,于12月确定上海市闵行区等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并同意将第一批试点地区中的合肥市高新区试点范围变更为合肥全市,进一步扩展了创新试点工作的省域覆盖面。
据了解,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前两批35个试点地区发布制度性成果143项。其中,温州市出台全国首部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上一篇: “不锈钢盲道”折射城市规划盲点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