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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洋灾害应急预案》,自然资源部已于7月24日9时针对浙江、上海启动海洋灾害四级应急响应,要求两省(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御风暴潮的应急准备工作;各涉海相关生产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渔船、养殖渔排、养殖场等做好防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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