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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时讯:信披严监管追责快速度 上交所对*ST紫晶和泽达易盛再次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来源:同花顺财经 发布时间:2022-11-21 21:36:48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11月21日,上交所已就行政处罚告知书中揭示的*ST紫晶(688086)和泽达易盛(688555)违法违规事项,再次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将对两家公司及责任人员进一步作出处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18日晚,*ST紫晶和泽达易盛分别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两家公司未来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多次督促公司披露信息、揭示风险

上交所前期对*ST紫晶、泽达易盛风险事项高度关注,先后进行多次公开问询、对公司及责任人员予以纪律处分或采取监管措施,督促公司揭示风险,督促中介机构审慎发表年审意见等专业核查意见。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就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上交所向泽达易盛共发出5份监管工作函、3份问询函,向*ST紫晶发出7份监管工作函、13份问询函,持续紧盯公司风险事项,挖掘信息披露疑点,督促公司披露信息、揭示风险。

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交所持续监管端前期问询中多数已有涉及。泽达易盛监管中,上交所对公司超额委托理财事项、2021年年报、2022年半年报展开重点问询,关注超额委托理财的实际履行情况、上市以来对外投资情况、在建工程预付款、主要客户变化等存疑事项,要求公司解释说明,并要求中介机构核查。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泽达易盛通过委托理财进行体外资金循环、虚增在建工程、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等等,在前期监管中均有体现。

*ST紫晶监管中,上交所对公司上市后出现的委托研发预付款激增、应收账款逾期金额显著增长、业务模式与客户频繁变动、非标审计意见等突出问题持续关注,重点监管,多次发出监管函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紫晶长期通过深圳宇维、深圳富宏华、南京叠嘉等单位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交易所对泽达易盛、*ST紫晶问询的存疑事项,在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得到了印证。

快速采取了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

记者注意到,上交所对此前已查实的上市公司违规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问题,快速采取了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泽达易盛监管中,2022年3月,上交所就公司超额签署委托理财合同、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等予以监管警示;2022年8月,就公司委托理财事项披露不真实、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未按期归还等事项,对公司及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

*ST紫晶监管中,2022年4月,针对公司多次违规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未披露等违规,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暨时任董事、时任董事兼总经理、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因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担保事项,上交所对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

督促中介机构审慎发表年审意见

上交所还督促公司披露相关风险,督促中介机构审慎发表年审意见等专业意见。在监管督促下,泽达易盛、*ST紫晶曾多次就公司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风险提示。其中,泽达易盛在2022年8月27日、9月3日、10月1日、10月28日、11月16日,公司分别在半年度报告、三季报以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中,就公司及董事长分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委托理财投资可能无法收回、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实控人股份被冻结、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等多项重大风险进行风险提示。上交所在*ST紫晶2020年年报问询函、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2021年年报问询函、违规担保事项问询函等函件针对交易真实性、内控有效性、资金占用风险等事项进行针对性问询,揭示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2022年10月、11月期间,泽达易盛、*ST紫晶分别披露立案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就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风险进行针对性提示。

此外,据了解,在*ST紫晶披露2020年年报及2021年年报、泽达易盛披露2021年年报前,上交所均事前约谈公司及中介机构,要求公司配合审计工作,要求审计机构结合监管关注事项勤勉履职、审慎开展审计工作。最终审计机构对*ST紫晶2020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对2021年年报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对泽达易盛2021年年报出具保留意见。年审机构的非标意见,反映出泽达易盛、*ST紫晶的财务状况存在较大风险。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恶性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两家公司的及时立案、快速查处,充分彰显“零容忍”的决心,同时也表明公司存在重大风险。证监会分别于2022年2月12日、5月11日对*ST紫晶、泽达易盛立案调查,11月18日即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上交所将于11月22日对泽达易盛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从立案到处罚,时间分别仅为9个月、6个月,监管机构快速立案、快速查处、快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决心。从过往案例看,被证监会以信息披露违法予以立案,通常意味着公司存在较大的法律合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科创板设立之初即确立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要求。2019年年初,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严格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上市公司依法坚决终止上市”。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本次对*ST紫晶、泽达易盛的行政处罚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是监管机构落实上述实施意见的具体体现。对泽达易盛、*ST紫晶的快速行政查处、快速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体现了监管直面问题,对违法违规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恶性违法行为,出重拳、零容忍、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该处罚的处罚、该退市的退市,让相关市场主体‘不敢不想不能’,才能真正营造守法诚信、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才能让注册制改革和科创板建设行得远、走得稳。”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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