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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报】桂东电力两期财报造假被罚120万 前三季炒股收益减少致净利亏1.39亿

来源:同花顺财经 发布时间:2022-11-22 05:45:27

奔腾新闻记者蔡嘉


【资料图】

经过四个月的立案调查,证监会对于桂东电力(600310)(600310.SH)的处罚落地。

11月20日晚间,桂东电力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东电力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完毕,广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

据广西证监局查明,桂东电力涉嫌违反的事实主要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具体而言,2019年桂东电力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与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桂东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而在2020年半年报中,桂东电力对上述参与2019年财务造假的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等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亿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基于上述违法行为实施,广西证监局拟决定对桂东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时任桂东电力董事长兼总裁、永盛石化董事长秦敏,时任桂东电力董事、永盛石化董事兼总经理、桂盛能源执行董事、恒润筑邦董事长利聪等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至80万元不等的罚款。

奔腾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被罚之前,今年年初,桂东电力就因2019年发生的多笔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收到广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桂东电力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秦敏、时任财务总监李均毅、董事利聪、贸易业务核心人员夏斌,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作为一家国资控制的上市公司,桂东电力的财务造假令市场意外。资料显示,桂东电力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集水力发电、火力发电、光伏发电于一身,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电厂和电网“厂网合一”,发电、供电和配电业务一体化经营。

目前,桂东电力的电力销售区域主要包括广西东部区域,并与邻近的广东省郁南县、罗定市等地区以及湖南省周边的江永、江华、永州等县市互为交换电量。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7年以来,桂东电力已经连续五年扣非净利润亏损,但依靠所持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等,其净利润一直保持在数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水平。2017年至2021年,桂东电力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02.45亿元、119.33亿元、264.62亿元、187.54亿元、170.8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1.05亿元、0.67亿元、0.37亿元、1.35亿元、1.19亿元。

今年前三季度,桂东电力实现营业收入142.99亿元,同比减少15.43%;净利润亏损1.39亿元,同比减少346.12%。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国海证券、环球新材股票公允价值变动-1.99亿元、-2.46亿元,同时转让桂林银行股权收益8720.25万元。

而在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后,前三季度桂东电力的净利润为5573.38万元,同比增长1919.63%,实现扭亏为盈。

关键词: 桂东电力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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