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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一审获赔1416万!双方回应

来源:同花顺财经 发布时间:2022-12-01 19:39:59

12月1日,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锂电)发布声明,就与宁德时代(300750)(300750.SZ)专利侵权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将向最高院提出上诉,目前无需就一审判决支付赔偿金。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宁德时代工作人员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一审判决中,中航锂电被判赔付公司1416万元。”


【资料图】

中航锂电被判赔付宁德时代1416万

中航锂电声明披露,公司于今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宁德时代诉本公司和福州动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一审判决(涉诉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ZL201520401861.0)。

宁德时代工作人员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一审判决中,中航锂电被判赔偿公司1416万元。”此前,宁德时代就该案向中航锂电提起的索赔金额为3050万元。

中航锂电表示,动力电池的技术进度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公司产品均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型号产品的情形。“因此,福州中院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中航锂电介绍,公司于2021年10月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后,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该涉诉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性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因此,公司目前无需就福州中院一审判决支付赔偿金。”

就判决结果,中航锂电称,“本次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

此外,中航锂电表示,公司会积极应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发展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为重要使命,与行业伙伴共同促进中国动力(600482)电池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中航锂电与中创新航已无股权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中航锂电原为中创新航(3931.HK)的初始控股股东,彼时拥有中创新航30%股权。2019年,中航锂电将上述股份悉数转让给成飞集成(002190)(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作为原子公司的中创新航开始收购中航锂电股份。截至2019年底,中创新航持股中航锂电74.37%,中航锂电从中创新航的控股股东,变为了控股子公司。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此后,中航锂电股权又遭遇中创新航多次倒手。今年3月,中创新航将最后的49%股权转让给金航控股后,上述二者再无股权关系。

关于“断绝关系”的原因,中创新航在招股书中表示,“考虑到洛阳公司(中航锂电)从事的军工业务对集团经营的潜在影响及进一步风险,为最大程度降低上述影响和风险,及实施集团全球化战略(所以这样做)”。

天眼查显示,中航锂电大股东为江苏金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坛投控);中创新航大股东为金坛投控旗下子公司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金坛投控成立于2015年,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中创新航投资者关系部门确认,“两家公司目前已经没有任何股权关系,但实际控制人相同。”

11月30日,中创新航也披露了与宁德时代关于“急流构件和电池”专利侵权诉讼的进展,中创新航被判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并赔付宁德时代近300万元。中创新航亦表示,“将上诉”。

针对上述两案一审判决,宁德时代工作人员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尊重法院判决,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鼓舞和支持”。对方表示,目前与中创新航还有4项专利的侵权诉讼在正常审理流程中。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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