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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珠江股份(600684)发布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原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被债权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于2022年5月2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穗港消防服务公司对盛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据悉,法院发布公告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并定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盛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2年6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盛唐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1月出具了《债权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对公司申报的6,500万元委托贷款本息进行了确认,初步确认了本金、利息、罚息、律师费合计约为95,753,064.93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初步确认了2,6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50位债权人的债权,合计债权金额299,474,036.4元。其中,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95,753,064.93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2,6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珠江股份表示,该事项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最终清算方案,结合专业机构的评估、审计结果,依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