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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几个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内容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5-29 13:06:57

单独二胎办理程序是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当事人双方经过了合法的结婚登记就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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