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部门介绍,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改善。2025年,三部门决定继续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自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1月底结束。
三部门表示,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等。财政部将选取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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