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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滕用雄先生将其持有的650.00万股公司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8.01%,占公司总股本1.19%,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0月30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质权人为厦门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质押后,滕用雄累计质押股份2,717.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33.4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1,04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8.39%,累计质押股份3,799.91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8.05%,占公司总股本6.93%。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均无限售和冻结情形。控股股东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股份无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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