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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议!2023年南宁有奖发票范围

来源:本地宝 发布时间:2023-04-23 18:01:16

有奖发票的范围:

南宁市零售、餐饮、住宿、景区、文化艺术等行业经营者从2023年3月 1日起至2023年6月 30日止,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含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资料图】

(一)红字普通发票;

(二)开奖时已经作废的普通发票;

(三)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四)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五)购买方与抽奖微信账户实名信息不相符的普通发票;

(六)价税合计不满10元的普通发票。

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 自2023年4月5日起,可以通过“南宁有奖发票老友 e税通”微信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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