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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偷税漏税举报有用吗

来源:法务网 发布时间:2023-08-02 12:17:03


(相关资料图)

一、

企业偷税漏税举报有用吗

企业偷税漏税举报有用的,认定公司存在逃税行为,需要给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然后由上述机关进行调查,最终确定对方逃税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二、

偷税漏税举报有哪些途径

1.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找法网提醒您,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三、

哪些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的手段。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或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

4.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行为。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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