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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江西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在江西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法院认定涉事教师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删除教室内关键视频证据的双峰小学主校主任张某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500元罚款。男孩父亲张定杰对判决结果不服,认为法院认定存在偏向,当庭提出上诉。此前,被告教师邹某曾辩称自己辱骂男孩系幽默式教学。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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