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底,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2.0版,在全国首次细化“违法行为轻微”等五个方面的裁量因素,明确免罚轻罚的程序要求,将不予处罚清单扩充至55项,并建立全国首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减轻处罚清单,囊括21项违法行为。
3.0版免罚轻罚规定包含一个规范性文件主体部分和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两个附件清单。其中主体部分由17条扩展至27条,分为总则、适用情形、裁量因素等六章。清单部分将不予处罚清单由55项扩展至77项,减轻处罚清单由21项扩展至44项。
值得注意的是,3.0版免罚轻罚规定依法增补“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五个方面的判断标准,同时对“违法行为轻微”等五个不予处罚方面裁量因素进行再细化、再完善。
今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3.0版免罚轻罚规定的培训解读,征集发布典型案例,建立免罚轻罚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正确适用,更好统筹执法力度和温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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