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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山东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审查审批程序》与《山东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两项新政,以制度创新破解医疗器械上市瓶颈,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据悉,两项程序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实现创新激励与临床急需的双重保障。
在创新医疗器械审批领域,新政明确了清晰的认定标准。申请产品需同时满足三大核心条件:不仅要在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上实现国内首创,性能与安全性较同类产品有根本性提升,还要完成规范的前期研究并拥有定型产品,且申请人需依法掌握核心技术的专利权或使用权。通过审查的创新产品,将进入“快速通道”,技术审评与行政审批分别压缩至2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较常规流程大幅提速。在认定公示环节,山东省药监局将对拟认定产品信息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针对临床急需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划定了清晰的保障范围。罕见病诊疗器械、恶性肿瘤治疗设备、老年人及儿童专用医疗器械等纳入优先序列,同时国家或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产品也将自动享受政策红利。符合条件的产品可全程享受“三优先”服务,检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时限分别控制在50个、30个和5个工作日内,有效缩短临床急需产品的上市周期。
新政在提速的同时坚守安全底线,建立了全流程监管机制。两项程序均遵循“提前介入、一品一策、研审联动、全程指导”原则,提供前置审批服务,并明确退出机制。对申报资料虚假、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申请人,将终止其审批资格;创新医疗器械认定后5年内未申报注册的,将自动失去创新审批资格,实现“放管结合”的监管目标。
此次山东出台的双轨新政,既为创新医疗器械开辟了高效审批通道,又为临床急需产品筑牢了保障防线,将有效激发企业研发活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与临床需求深度融合,为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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