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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营业外支出在借方表示什么意思?

来源:产业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5-18 16:13:57

营业外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不可以,因为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均属无关的支出,一律不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因此,税收滞纳金、各类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各类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以及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在借方表示什么意思?

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企业应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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