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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为中小企业“贷”来更多“金融活水”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19:08:27


【资料图】

政采头条

在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流程线上融资,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实现“利率降低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融资模式,探索将政采工程项目纳入“政采贷”支持范围

湖北为中小企业“贷”来更多“金融活水”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湖北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围绕融资效率、融资范围、融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为中小企业“贷”来更多“金融活水”。

根据这份《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湖北省将完善平台功能,在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县市区全流程线上融资,同时,推进回款账户锁定接口功能的改造,实现回款账户贷前在线上系统自动锁定,防范融资风险。《通知》还强调,各级预算单位要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为金融机构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并按时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配合做好约定回款账户的变更核准。各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程序,积极运用金融科技赋能“政采贷”产品创新,鼓励实现“利率降低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的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更高效的“一站式”融资支持。

在融资范围方面,湖北省将探索开展工程类融资。《通知》提出,金融机构要探索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采贷”支持范围,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提高工程项目融资额度。各级预算单位要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完成工程项目融资。同时,各地还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征信”应用,支持金融机构在识别、防控融资过程中的中小企业履约风险,充分释放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加强“政采贷”平台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控机制,防范违法对外提供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做好应急预案与数据备份,避免融资风险。

在规范融资服务方面,《通知》明确了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其中提出,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银行业务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业务审批流程自动化、数字化、便捷化;二是具有完善的产品制度,纯线上“政采贷”业务可落地实施;三是具有较完备的推进“政采贷”工作内部考核激励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通过面谈、现场查看业务系统等方式了解各金融机构实际业务开展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线上“政采贷”业务。对开展线上“政采贷”工作不力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将对其实行末位淘汰。湖北省财政厅将把“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银行机构服务财政工作综合考评,不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质量。

此外,《通知》还提出,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的要求,湖北省省级财政将对金融机构按2023年新发放线上“政采贷”额度2‰给予奖励;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政采贷”业务提供再贷款支持;鼓励各地积极开展“政采贷”支持机制创新,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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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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