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综合 >

环球微动态丨离婚时孩子抚养权问题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5-22 22:26:49


【资料图】

1、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2、2、协商不通的,由法院判决。

3、 《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4、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6、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7、 二、超过2周岁不 满10周岁的,从精神和物质生活等方面看,以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为原则确定抚养权; 三、超过10周岁的,需征求子女的意见。

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