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IT 健康 通信 教育 手机版
资讯 > 消费 >

海南自贸港发布首张“零关税”商品清单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0-11-13 09:49:33

记者从海南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获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1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海南自贸港首张“零关税”商品清单发布。

通知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第一批“零关税”原辅料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清单将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动态调整。

“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贸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经批准及办理补缴税款等手续。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在全岛封关运作前,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覆盖四类商品,通过“一负三正”的清单管理实施。其中,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企业生产原辅料和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