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IT 健康 通信 教育 手机版
资讯 > 房产 >

深圳拟发租房新政:政府平台签约的 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9-07-05 14:04:13

7月4日,深圳发布《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等6大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力争到2022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60万套,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

《意见》加大新增建设力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中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赁住房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中,租赁住房总体供应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等。

《意见》提出建立住房租赁行业主体备案制度,明确住房租赁企业备案条件和流程,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商事主体应当自本《意见》实施或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申请办理备案手续。

对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并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适当降低增值税征收率;对个人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且租金不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税,2023年底前综合征收率为0%。

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企业不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按现行规定收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