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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5-18 08:33:46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通知》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交费方式、积累期和领取期设计、保险责任、退保规则、信息披露、产品管理等作出规范,并明确了在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最低资本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支持政策。

《通知》显示,此次试点内容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试点保险公司应创新开发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达到60周岁及以上方可领取养老金,且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二是试点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需求。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人员投保提供交费支持。三是试点保险公司应探索建立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长期发展相适应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长期销售激励考核机制、风险管控机制和较长期限的投资考核机制等。四是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前提下,鼓励试点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满足差异化养老需求。

银保监会表示,试点将坚持依法合规、突出养老功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对试点情况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平稳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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